又稱自救卷盤。消防水喉設備為直徑25mm的小口徑自救式消火栓設備。它可供商場、賓館、倉庫以及高、低層公共建築內的服務人員、工作人員和一般人員進行初期火災撲滅。

消防水喉
中文名 – 消防水喉
外文名 – Fire hose
別 稱 – 自救卷盤
定 義 – 初期火災撲滅
栓口直徑 – 25mm
水喉噴嘴 – 口徑不應小於6mm
類型
增設消防水喉
符合下列條件的建築應增設消防水喉設備。
- 廠房、庫房、科研樓、綜合樓、重要的辦公樓以及超過5層或體積大於10000m³的教學樓等其他民用建築。
- 特等、甲等劇場及超過800個座位的劇院、電影院等和超過1200個座位的禮堂、體育館等。
- 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體育館、影劇院、會堂等除外)、飲食加工業的烹飪操作間等(亦可設輕便消防水龍)。
- 高級旅館、重要的辦公樓、一類高層建築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等和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其他高層民用建築。
設置要求
- 為在10min內將火災撲滅,趕在消防人員到來之前,一些建築如設有空調系統的旅館和辦公大樓採用除了原有的消火栓外,附帶有自救式小口徑直流水槍消火栓設備。
- 消防水喉設備的栓口直徑應為25mm,配備的膠帶內徑不應小於19mm,長度不應超過40m,水喉噴嘴口徑不應小於6mm。
- 旅館、辦公樓、商業樓、綜合樓等的消防水喉應設在走道內,且佈置時應保證有一股射流能到達室內任何部位,其安裝高度應便於取用。
- 劇院、會堂悶頂內的消防水喉應設在馬道入口處,以便工作人員使用。
- 消防水喉可安裝在消火栓箱或單獨設置。